关于“离婚不给首饰”的问题,小编就整理了【2】个相关介绍“离婚不给首饰”的解答:
结婚证已领,酒席未办,离婚的时候,彩礼及服装首饰是否要退还?根据楼主的描述,你们已经领取结婚证,没有办婚宴,婚宴与离婚没有关系,只要符合新《婚姻法》有关规定就可以离婚。
您写的问题没有说明情况,谁要求离婚?是你们领取结婚证后,男方出轨还是女方对婚姻不忠?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前就发现这些情况,原则上你们视婚姻当儿戏,应当各自返还彩礼。
现在根据新《婚姻法》有关规定作一解释。
新《婚姻法》第一条:离婚必须要双方提供证明,即《结婚证》。
如果确实要求离婚,必须带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到原发证机关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科办理离婚手续,领取《离婚证》。
新《婚姻法》第二条规定:双方当事人必须得是自愿,没有任何一方的强迫或者逼迫关系,如果有这种行为,不但婚离不了,还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。
根据第二条解释,如果一方婚内出轨或者有第三者纠缠,以婚姻骗取彩礼,现在新婚姻法对女方要求很严格,不但要退还全部彩礼,还要赔偿男方家造成的经济损失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新《婚姻法》第五条:如果夫妻两人分居两年以上,但前起是双方没有了感情,才能提出离婚!
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,与农村习俗办酒席没有任何关系,可以同睡一张床,如果为彩礼或者其他原因拒绝同睡一张床,都不是离婚的理由。
新《婚姻法》第六、第七条:财产问题,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双方的收入情况、存款金额等等。
根据此规定,对男方婚前给予的贵重物品,如:金银手饰、汽车、股票、理财基金等都属于男方婚前财产,不作分配,如果是男方愿意赠送除外。
根据新《婚姻法》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,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,产后哺乳期一年内同样男方不得提出离婚,当然女方要求离婚除外,小孩三周岁前,根据有利原则,由女方负责抚养,男人有探视权,并商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。
新《婚姻法》第八条规定:房产问题,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购买的房产,按照《婚姻法》的第十八条规定,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该房产非共同财产。
根据第八条规定,房产除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《提供购房发票》或房产证的名字为有效证据。如婚前协迫加上女方名字的房产,均无效。
💔入驻情感领域,关注婚姻问题!我认为两人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就证明是夫妻关系,没有办酒席这不重要,如果办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,这算不上合法夫妻,只能算同居关系,你自愿花去的彩礼给女方首饰你们自行处理,法院不受理此案。照此推理,你两人登记结婚没有办酒席,在夫妻生活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,他婚前给女方的彩礼购买的金银首饰,这是你自愿赠送给女方的是赠品,她已和你生活了多年,应属于她所有,在离婚时你是无法追回的。如果一个女人借恋爱婚姻非法和你同居,诈骗索取你的钱财,你如果证据确凿,可向司法机关报案,司法机关受理后会为你追回!我的回答不知你是否满意?💔
如果领了证但没生活在一起这是一定要退的,法律上也是支持的。如果共同生活了但时间不长,因为感情问题离婚,这就看你自己,最好还是退了,免得将来因为这些彩礼首饰再闹出麻烦事
首先谢谢邀请。首先要考虑。是否有实质性的在一起生活过。比如结婚领证以后并没有实质的在一起生活,两地分居状态,那么这个彩礼理当退还法律上也是要求退还的。如果说实质性在一起生活了生活周期比较短,一两个月,或者两三个月。那么这个从伦理上。法律上,可以适当的退还部分彩礼,婚姻并非儿戏。且行且珍惜。
没感情了就不要被金钱和物质所束缚,真正的感情破裂是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的,所谓千金散去亦复还,做事就要洒脱一点,避免日后牵扯不清,所以才有净身出户一词,自己慢慢体会……
夫妻两人离婚了,男方给女方买的项链、钻戒应该归还男方吗?这就看你当时是什么情况了。如果当时你给人家项链钻戒时,就说好钻戒项链属于家庭共有财产,并且到公证处做过登记。那离婚时她的项链钻戒自然应该分给你一半。
若当时买钻戒项链时就是送给人家求婚的礼物,那你还是算了吧,增送人家的礼物那有再要回来的道理?就算上法院,法庭也不会把增给人家的礼物再判回给你的道理,反而显的你不够爷们儿了。再说一曰夫妻百曰恩,就算离了婚也不至于反目成仇吧?
男子汉大丈夫,就大度一点儿,留给她作个纪念吧。
男方如果开口跟女方要此项链,钻戒💍,那女方就把这个东西给他,顺便叫个证人做个见证。但凡是夫妻一场,丈夫能在分手离婚时,张开口要此物的,那大多数的情况下可以断定,这男人👨不像个男人,这男人不值得你保留他的任何东西了,因为无情最伤女人心❤,,,,,,,
女方可以归还你买的项链,钻戒,但是,你可以还原女方的处子之身吗?能还女方的青春吗?男子汉大丈夫,眼睛要向前看,心胸要开阔一些,曾经一起生活了几年,你这样去叫人家还,好意思吗?
可以,你什么都可以要回去,但是女人生了孩子身材容貌都变形,麻烦掏钱让她变回去,她嫁你时什么样你就什么样送回去!还有要是女人还兼顾做家务,那么她洗多少碗做多少次饭,麻烦一餐不少的还回给她
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,夫妻离婚了财产分割是正常的,至于钻戒还有项链什么的,如果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话,个人建议可以做,但是出于人情考虑还是建议不要这么做。
婚后财产可以进行分割,婚前财产那就难说了(指的是领结婚证日期)
无论如今你们是不是离婚,当初结婚的时候我相信大多数彼此都是有感情的,要不然你也不会给买钻戒和项链对吗?既然有感情为什么离婚后还要这么绝情呢?难道做人不该留一份善念吗?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,如果属于婚后财产都是有权进行分割的,婚前财产那就不好说了。要进行分割就要分割彻底,毕竟夫妻一场不可能只有你给人家买东西,别人不给你买对吧。
婚姻本是以感情为基础了,如果实在要离开了请给彼此最后一点尊重
个人始终认为婚姻本是感情的归宿,无论是什么原因结的婚,肯定彼此都付出了感情,既然有感情那么为什么最后离开的时候要把事情做得那么绝呢?个人认为没有必要,有句话:今日留一线,他日好相见。你就能保证日后没有你求别人的时候?
我建议问题者三思,处于婚姻问题要谨慎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,欢迎各位留言或者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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